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现就清明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文明新风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立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低碳祭扫新风尚,勤俭文明过节,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和加强文明殡葬祭祀管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增强廉洁意识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祀及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共物资、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参与祭祀、踏青、游玩、探亲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红色教育、工会活动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攀比浪费、大操大办;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严禁违规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严禁节假日带班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督促整改,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定,规范言行举止,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提醒,确保廉洁过节。
举报电话:0531-58997138
举报信箱: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邮编25010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