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春节期间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精神的通知
作者: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有关通知要求,针对春节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及“十严禁”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反对歪风邪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组织开展学习,弘扬优良作风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精神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央纪委、省纪委的两个典型问题通报及“十严禁”精神进行深入学习。

(一)2018年2月8日,中央纪委对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君等人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收受礼品问题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附件1)。

(二)2018年2月9日,省纪委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济南市市中区委原书记朱红方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2)。

(三)重申和强调“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高档酒水、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五是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六是严禁公款负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七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八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九是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十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二、抓好贯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带头树立新风正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形成“头雁效应”。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确保2018年春节风清气正。

(二)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要形成工作报告,并于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人:杨林;电话:58997766,13325139601;邮箱:yL@sdyu.edu.cn;办公地点:办公楼西侧一楼102号房间),2月23日校纪委将汇总全校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纪委。

我校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531-58997766;举报邮箱: jw@sdyu.edu.cn;举报信箱: 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编250103。欢迎教职员工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附件:

1.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 山东省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14日


附件:附件1: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doc附件2:山东省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

copyright@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