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山东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纪委、省纪委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作风建设
(一)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
(二)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了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释放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弛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强烈信号。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着力查找和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纠正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反映集中的问题。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倦怠情绪,锲而不舍、持之以恒,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二、增强纪律意识,严明纪律要求
(一)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安排年底宴请、送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严禁在各类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严禁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严禁借节假日名义违反财经纪律滥发钱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及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严禁违规收送节日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
(二)全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校园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要形成工作报告,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杨林;电话:58997766;电子版报送邮箱:yL@sdyu.edu.cn;办公地点:西办公楼一楼102号房间)
(三)我校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531-58997766;举报邮箱:jw@sdyu.edu.cn;举报信箱: 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编250103。欢迎教职员工和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中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